理事单位
会员单位
深圳市进出口商会成立于2003年,由原市外经贸局和市总商会共同组建,2005年改制后经市民间组织管理局重新登记注册,由全市进出口总额1/3的企业自愿组成,是实行民间化设立、规范化管理、市场化运作、国际化标准、职业化队伍的社团法人组织,是全国首家打破行业界线和所有制界线的商会组织。
进出口商会自成立以来,秉承“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业”的宗旨,努力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,竭力解决会员的困难;同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企业的各种诉求,特别是在进出口通关环节、出口退税环节和企业融资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。进出口商会还与深圳海关签署了《规范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发展合作办法》,在行业规范和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建立了各种合作机制,为深圳市进出口企业的发展、为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深圳市进出口商会的服务内容:
一 、改善投资软环境
●会员企业通过进出口商会直接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,反映企业的困难和问题。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,解决企业问题。
●协助人大、政协对企业的调研,根据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,由人大、政协提出提案、议案,为企业排忧解难。
二、协调有关部门,解决企业问题
●为会员企业协调海关、商检、国税、外汇管理等部门解决企业实际问题。
三、加强金融服务
●与银行共同开展会员企业的信誉等级评定工作。
●建立银企快速通道,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多金融品种和优质服务。
四、强化法律服务
●工商政策、法律咨询。
●应对国际上对会员企业的反倾销诉讼,支持会员企业应诉。
●提供诉讼代理和支持。
五、提供个案服务
●对重点会员企业个案服务,跟踪解决问题。
六、考察会展服务
●组织工商考察团。
●组织国际采购订货会、展览会、展销会
●加强国际经济交流合作,为会员企业寻求国内外订单。
七、企业培训服务
●国际贸易专业培训;
●报关培训;商检培训;
●税务培训;涉外财务培训;
●外语培训;电子商务培训;
●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支持培训。
八、维权服务
●受理各种对会员企业侵权行为的投诉,协调执法,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●应会员企业要求进行商事调解、提供法律建议。
九、信息服务
●国际贸易商品交易信息服务。
●国际、国内各种交易会、展览会信息服务。
●应会员企业要求出具会员企业的资格证明。
十、联谊服务
●组织举行会员企业的联谊活动,增进企业之间的了解,会员企业之间互通有无,拓宽业务管道,形成双赢。
●加强进出口商会的向心力的凝聚力。